第八屆董事會第五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現場結合通訊表決)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五十二次會議通知于2018年6月26日以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18年6月28日10: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由楊仁貴先生主持,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
根據公司總裁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聘任李文明先生為公司副總裁,任期至新一屆的董事會召開之日止。
李文明先生簡歷附后。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五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簡歷:
李文明:男,1966年出生,大學文化,經濟管理專業。2010年11月至2014年8月在中建一局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黨委書記;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在中建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擔任董事會秘書兼辦公室主任。
李文明先生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亦不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不得提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李文明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