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11 證券簡稱:京藍科技 公告編號:2017-077
2016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權益分派比例: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每10股轉增10股。
扣稅前與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稅前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在公司派發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實際轉讓股票時根據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按10%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90元;其他機構投資者、法人股東,其所得稅由納稅人自行繳納,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
股權登記日:2017年4月17日
除權(除息)日:2017年4月18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7年4月18日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等情況
(一)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1、通過利潤分配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17年4月6日召開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內容詳見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7-071)。
2、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為:“以2016年末公司總股本325,594,51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股利1.00元(含稅),合計人民幣32,559,45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潤轉入下一年度;同時公司以2016年末公司總股本325,594,516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共計轉增325,594,516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將增加至651,189,032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4、本公司聲明: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是一致的。
5、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一)本次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25,594,51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325,594,516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651,189,032股。 |
(二)發放年度:2016年度
(三)發放范圍:截至2017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在公司派發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所得稅,待實際轉讓股票時根據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0元。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登深圳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登深圳分公司,中登深圳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09元。該類股東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供相關合法證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業身份向中國稅務機關繳納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憑證;②以居民企業身份向中國稅務機關遞交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③該類股東雖為非居民企業,但其本次應獲得的紅利屬于該類股東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并由該等機構、場所繳納所得稅的證明文件。由公司確認有關股東屬于居民企業股東后,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并由公司向相應股東補發相應的現金紅利款。如該類股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明文件,則將按照規定代扣代繳QFII股東的現金紅利所得稅。
3、對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繳納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0元。
三、利潤分配具體實施日期
1、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2017年4月17日
2、除權除息日:2017年4月18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7年4月18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17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一)利潤分配方法
1、北京楊樹藍天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楊樹嘉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京藍控股有限公司、融通資本(固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京藍智享資產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烏力吉、朗森汽車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北京科橋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科橋嘉永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除上述股東外,其他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登深圳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本次轉增的股份將直接計入股東證券賬戶,計入的日期2017年4月18日。在轉股過程中產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東派發1股(若尾數相同時則在尾數相同者中由系統隨機排序派發),直至實際轉股總數與本次轉股總數一致。
4、本次委托中登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7年4月18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5、若投資者在除權日辦理了轉托管,其紅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證券商處領取。
6、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
股東賬號 |
股東名稱 |
1 |
08*****428 |
北京楊樹藍天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
2 |
08*****962 |
北京楊樹嘉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
3 |
08*****448 |
京藍控股有限公司 |
4 |
02*****176 |
烏力吉 |
5 |
08*****960 |
融通資本(固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6 |
08*****281 |
朗森汽車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 |
7 |
08*****833 |
北京科橋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科橋嘉永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
8 |
08*****833 |
張家港保稅區京藍智享資產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注: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年4月7日至登記日:2017年4月17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交易日情況
本次所送(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7年4月18日。
七、股本變動情況
單位:股
股份性質 |
本次變動前 |
本次變動 |
本次變動后 |
||
數量 |
比例(%) |
數量 |
數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164,696,116 |
50.58% |
164,696,116 |
50.58% |
|
3、其他內資持股 |
164,696,116 |
50.58% |
164,696,116 |
329,392,232 |
50.58% |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
140,606,630 |
43.18% |
140,606,630 |
281,213,260 |
43.18% |
境內自然人持股 |
24,089,486 |
7.40% |
24,089,486 |
48,178,972 |
7.40%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
160,898,400 |
49.42% |
160,898,400 |
321,796,800 |
49.42% |
1、人民幣普通股 |
160,898,400 |
49.42% |
160,898,400 |
321,796,800 |
49.42% |
三、股份總數 |
325,594,516 |
100% |
325,594,516 |
651,189,032 |
100% |
八、調整相關參數
本次實施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總數 651,189,032股攤薄計算的2016年度每股收益為0.03元/股。
九、咨詢辦法
1、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2、聯系電話:010-63300361
3、聯系傳真:010-63300361-8062
4、聯系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3號樓5層
5、郵政編碼:100055
十、備查文件目錄
1、中登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轉增股本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