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11 證券簡稱:京藍科技 公告編號:2016-099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現場結合通訊表決)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16年8月29日10: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由肖志輝先生主持,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京藍能科技術有限公司關于股東進行股份轉讓的議案》
為進一步提升下屬控股子公司資本實力,優化股東結構,提升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京藍有道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藍有道”)與北京永盛建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盛建業”)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永盛建業以1元人民幣轉讓京藍能科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藍能科”)49%股權,轉讓完成后京藍能科成為京藍有道全資子公司,永盛建業不再持有京藍能科股份。
公司獨立董事陳方清、石英、朱江對該項交易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根據京藍能科實際經營發展情況,本次永盛建業以1元人民幣的價款轉讓其持有的京藍能科49%股權給公司全資子公司京藍有道,未來將有利于上市公司整體業績的提升,從而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
本次事項遵循了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交易價格公允,本次交易的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沒有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本次永盛建業轉讓其持有的京藍能科49%股權給京藍有道的事項,沒有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下屬公司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的公告》,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2、經獨立董事簽字的獨立意見。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