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11 證券簡稱:京藍科技 公告編號:2016-097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下屬公司簽訂《節能技改項目整體合作協議》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年8月24日,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京藍能科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藍能科”)與中化化工科學技術研究總院(以下簡稱“中化總院”)及華璟碳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璟公司”)經友好協商,共同簽署了《節能技改項目整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本協議”)。
一、協議風險提示
1、協議的生效條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
2、協議的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
本協議為各方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僅對合作的基本情況進行原則性約定。具體項目的合同年限、回款方式和合同金額需根據各項目實際情況而定,合作主體、合作內容、合作方式等事項以協議各方按照法定程序簽訂的具體項目合作協議約定為準。
若未來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有關具體項目實施的項下協議,公司屆時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進行判斷,如合作事項觸發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協議當事人介紹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
注冊號:110000008147034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20號
法定代表人:蔡挺
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化工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設計、技術成果的推廣、轉讓、技術咨詢與服務;技術檢測;化工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化工機械與設備、建筑材料、機電產品、汽零配件的銷售;進出口業務;銷售農藥(不含危險化學品農藥);自有房屋出租;計算機及配件、軟件及網絡的技術服務;專業承包。(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33976240XN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42號11層1104
法定代表人:任望東
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經濟貿易咨詢;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服務。(“1、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丙方:京藍能科技術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3443034351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25號4層6單元402
法定代表人:劉鑒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件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項目投資;銷售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機械設備、電子產品、通訊設備、五金交電、金屬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建筑材料;維修儀器儀表、計算機;租賃計算機、機械設備(不含汽車租賃);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承包(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京藍能科為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與中化總院、華璟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未與上市公司發生購銷金額,中化總院、華璟公司均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具備良好的社會信用和履約能力。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名稱:《節能技改項目整體合作協議》
(二)簽署時間:2016年8月24日
(三)合作背景: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委托系統內中化總院開展碳盤查,整理出全集團內六大類35個潛在節能技改項目,擬尋求外部資金和技術合作機會。華璟公司隸屬于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專業從事碳金融及碳資產管理、低碳投融資及合同能源管理,于2016年設立并管理中節能碳市場基金,基金總規模5億元,一期規模5,000萬元。京藍能科致力于成為工業企業提質增效升級的綜合服務提供商,涉及業務涵蓋余熱余壓發電、工業尾氣發電、干熄焦發電、能源管控和化工產業升級等。
各方經多次接觸,擬在六大類項目中選擇煤氣化催化劑類、乏汽回收類以及余熱余氣利用等三類項目開展首批合作,以此模式在后續項目合作中進行復制,分批次開展其他項目合作,實現共贏。
(四)合作模式:
由中化總院牽頭,具體合作參與方包括:中國化工集團各項目實施單位、中化總院、華璟公司及京藍能科。合作模式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基礎,可針對不同類別的項目視實際情況采用合作方認可的方式,合作項目類型包括:
1、煤氣化催化劑類;
2、乏汽回收類+外放蒸汽回收利用項目(清平磷礦);
3、余熱余氣利用項目;
(五)工作計劃:由中國化工集團公司規劃部牽頭,中化總院與華璟公司及京藍能科在各類別項目中共同篩選2-3個首批合作項目,由中化總院和京藍能科出具技術方案,華璟公司出具投資方案,協商一致后簽署三方協議并啟動節能技改項目。
(六)其他:本協議為各方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僅對合作的基本情況進行原則性約定,如因故未能實施一部分或全部具體項目的,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其他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隨著合作的開展,各方應在此框架下簽署更加詳盡的合作協議,包括合作主體、合作內容、合作方式等事項,并應以該等具體項目的合作協議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四、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1、由于本協議為各方初步意向合作協議,其項下協議的簽署及項目的后續進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簽署正式協議及順利完成各項目前,本協議的履行對公司2016年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的業務獨立性亦無重大影響。
2、本協議的簽署有助于提高京藍能科提供工業企業提質增效升級綜合服務的能力,有利于其在化工行業進行節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建設施工方面實現新的突破。如本協議項下項目能夠順利實施,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有利于公司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市場拓展能力,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3、本協議為各方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具體項目的合同年限、回款方式和合同金額需根據各項目實際情況而定,合作主體、合作內容、合作方式等事項以各方按照法定程序簽訂的具體項目合作協議約定為準。公司將在實施具體項目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京藍能科與中化總院、華璟公司簽訂的《節能技改項目整體合作協議》。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